一、凡属我院体系的军人、职工、家属、子女在挂号时,均需持基层医疗机构(门诊部或卫生所)开具的就医转诊信(带回执,便于书写复诊诊疗方案)、医疗卡和有效证件,方可挂号。
二、在我院已经建立门诊医疗信息的人员,挂号时要出具门诊ID号。
三、挂号后请到相关科室候诊。医生接诊后开出诊疗项目或处方,到就近收费处(点)确认所发生的费用,按规定计帐或缴费后,接受诊疗处置和取药。
四、体系内尚未办理医疗卡的军人,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医改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。
五、就诊程序为:挂号→分诊→候诊→就诊→检查(治疗、手术)→取药
六、开诊时间为上午8:00~11:30,下午2:00~5:00,专家号开诊时间分别延迟半小时。
七、就诊号只限当日指定的上午或下午开诊时间使用,逾期无效。
八、在诊区内保持安静,不得追逐、打闹、喧哗、吸烟和拨打手机。
九、就诊期间如遇问题,请找分诊护士联系解决。
十、急诊未带卡人员,凭有效证件到急诊收费处办理挂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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